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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2024-05-08 09:35:10   来源:华兴时报

   我是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委员,按照自治区政协委员读书活动安排,最近重点研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中第七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深刻感受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参与地方立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本人积极发挥自治区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专业作用,聚焦我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加强立法理论研究,接受立法委托、参与立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近年来,先后受托办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起草工作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证条例(修订草案)》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协商、论证工作,为推进自治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提供 智力支持和专业支持。

  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其中,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担负着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本人在担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部分市县法律顾问期间,积极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处理涉法事务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出具专业咨询意见,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本人通过参与政府及政府部门“会前学法”,向领导干部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守护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必须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个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代理诉讼案件作为律师的本职工作,在参与的司法活动中,认真办理承办的每一个案件,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同时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每年办理不少于3件法律援助案件,定期在自治区检察院开展信访值班,解答法律咨询,发挥好维护公平正义、权利救济、定纷止争等作用,用法治力量守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助力乡村振兴。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以更大决心、更大精准思路、更有力措施、采取超长举措,实施脱贫攻坚工程。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的重心已经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来,而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2023年,本人受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的委托,起草《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通过大量的调研、论证、协商,最后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自治区乡村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等振兴发展作出规定,特别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这一专题,在《条例》中专设“帮扶机制”一章,对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帮扶机制以及教育帮扶、健康帮扶、住房安全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为推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后,我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新担当。

  (作者郝运清系自治区政协委员、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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